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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交通運輸廳辦公室轉發交通運輸部辦公廳等4部門關于進一步提升鮮活農產品運輸“綠色通道”政策服務水平的通知
各市交通運輸局、義烏市交通運輸局:
現將《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提升鮮活農產品運輸“綠色通道”政策服務水平的通知》(交辦公路〔2022〕78號,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轉發給你們,請結合以下意見一并貫徹落實:
一、組織開展培訓。《通知》對全國統一的《鮮活農產品品種目錄》、“鮮活”“深加工”判斷標準以及“整車合法裝載”查驗標準等進行了明確,部分政策與現行執行標準有較大區別,各地要指導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加強一線收費人員業務培訓,確保“綠色通道”政策嚴格規范實施。
二、做好政策宣傳解讀。各地要督促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及時更新收費站廣場和車道內的“綠色通道”政策公示牌,通過多種方式加強政策宣傳,提高公眾認知度。督促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妥善及時處理涉及“綠色通道”政策投訴咨詢等信訪,對2023年1月3日后發生的投訴,要嚴格按照《通知》規定處理。
三、規范“假冒綠色通道”車輛認定。各地要督促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切實做好“綠色通道”車輛查驗工作,并根據《收費公路聯網收費預約通行服務規程(試行)》相關規定,準確判定不合格“綠色通道”的類型,對承運人主觀上存在逃費動機,利用符合免費政策要求的農產品掩蓋、圍擋、混裝深加工農產品及非農產品,企圖蒙混過關,有主觀故意且經過偽裝常規查驗難以發現的情況可判斷為“假冒綠色通道”車輛。
政策執行過程中,如遇重大問題請及時報告。聯系人:林孝云,電話:0571-87800096。
浙江省交通運輸廳辦公室
2023年1月20日